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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变贸易增长方式要害在于营造知识产权优势
    2011-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顾卫平

      ⊙顾卫平

      

      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有确定的相关关系,但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增长,离不开一定的条件。在传统理论运用的时代,人们考虑较多的是零和博弈,没有双赢与多赢,贸易动态利益中隐含的发展机制没有被揭示出来。

      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在1954年提出了二元经济模型,揭示了发展中国家经济贸易增长、人口红利得以实现的秘密。几乎在同时,另一位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逊也证明了国际贸易极大推进一国经济增长的原因与机制:一国出口扩大意味着进口能力的增强,而进口中的资本货物对经济增长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按比较优势配置资源将提高专业化程度与劳动生产率;出口增加对就业扩大与规模经济有明显的贡献;对外贸易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进步,使落后企业退出市场;贸易发展还会鼓励国内外投资。阿根廷经济学家普雷维什则提出“中心-外围”理论,剖析了处于外围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与贸易中的从属依赖地位。美国经济学家克拉维斯也明确地将对外贸易称为“增长的侍女”。他认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内需,外部需求只构成对增长的额外刺激,而这种刺激在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重要性。

      由于自由贸易的净收益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越来越小,导致在国际产业分工中处于下游地位,而世界市场对初级产品的需求则不如以往。与此同时,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欠发达国家工业制成品和加工农产品出口的“新贸易保护”形式趋多,力度趋强;他们甚至可以利用WTO的规则,例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其他如技术性贸易壁垒等,轻易瓦解发展中国家那一点点“比较优势”。

      但是,WTO作为一个权威组织及其规则的存在与执行,本身就是一个进步。美国在WTO中常常败诉并深感对此无能为力,这是20世纪尤其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从未体验过的感觉。美国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支配和无视联合国,但却不能以同样态度对待WTO,因为在WTO,一个相当弱小的成员,都可以拥有与经济大国同样的选票。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经济已从供给约束转为需求约束。此时,从供应一头来吸引需求,产业升级、商品与服务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品牌优势、知识产权等概念引发了新的思维浪潮,形成了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基本理念。对此,迈克尔·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曾引发国人很大的兴趣,波特分析了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相同之处与区别。他认为,比较优势基本上是一种厂商理论,而竞争优势必须体现于国家、产业、企业三个层次,更强调多层次性、全面性。所以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超越战略,竞争优势给出的充要条件,起点高,满足面大,因而要求极高。

      对中国来说,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十分现实的途径之一,是加大研发投入,从一方面或某些方面,获得我有人无的智力成果,通过法律的程序实现这种无形资产市场化,取得高附加值、高收益率回报。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优势”可以被包含在比较优势之中,也可以体现出一定的、甚至是强大的竞争优势。为了准确明晰其逻辑,可以表述为“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实现由知识产权带来的优势,从而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速度,缩短这一过程的路径。”可以将知识产权战略看得广义一些,它将对贸易、投资、产业、商品直至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等,产生强大凝聚与促进作用。知识产权不断地生产出来,就能够迅速地改善贸易条件,扭转外贸迟滞增长局面,并由此自然地培育出通过外贸自主创新而诞生出来的一个渐趋庞大的能力吸收系统,还可以成功地减少国际贸易领域存在并愈演愈烈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在国际经济理论界,知识产权的力量,正被人们称之为继比较优势、竞争优势之后的“第三种优势”。

      在这些内容之外,我们还应关注新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中的其他内容,如规模报酬递增理论,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克鲁格曼主张“把规模经济和比较利益相结合作为贸易生产和贸易利益的主要原因”。如罗默等人研究的新增长理论,将技术进步作为增长乃至发展的核心因素。新增长理论构造了一系列模型,将技术变动内生化,以研究国际贸易与技术进步及经济增长关系。根据这个理论,国际贸易一定会发生技术外溢,后进国家将有机会逐步获得越来越多的技术,同时激烈的竞争将迫使、刺激每个参加国际贸易的国家努力开发技术新产品,这样,通过持久的不懈努力,就能实现对外贸易增长与经济发展的路径转变。

      (作者系上海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