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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2011-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1-04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本意向协议为本公司与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意向性投资协议,存在不确定性。

      一、异地投资的审议及授权情况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异地投资建设年产1.2亿羽肉鸡工程及配套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异地投资建设年产1.2亿羽肉鸡工程及配套项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1年12月11日与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年产1.2亿羽肉鸡工程及配套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公司拟在福建省浦城县投资建设“年产1.2亿羽肉鸡工程及配套项目”。

      公司本次签订上述投资意向协议以及拟投资建设上述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意向性协议当事人双方情况

      (一)甲方: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黄书荣。

      (二)乙方: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傅光明。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系由福建圣农发展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并于2006年10月17日获得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0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28号《关于核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并于2009年10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圣农发展,股票代码:002299)。

      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91,09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畜、牧、禽、鱼、鳖养殖;茶果种植;混配合饲料生产;对外贸易;家禽屠宰、鲜冻畜禽产品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意向性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2亿羽肉鸡工程及配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额约为 27 亿元人民币,用于建设主业链项目(包括约28个种鸡场、66个肉鸡场、2个孵化厂、1个饲料厂、2个肉鸡加工厂等)和配套产业项目[包括储运车队(含修理厂)、仓库、办公楼及员工住房、污水处理厂、废弃物(固体)处理厂等配套工程]。

      3、项目建设期限:预计3年左右。

      4、建设方式:乙方将在浦城县境内注册成立独立的子公司进行项目建设。该子公司名称暂定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浦城圣农公司”)。

      (二)项目土地使用情况简介

      1、项目选址均位于福建省浦城县境内,项目具体地址四周界址以规划用地图划定红线范围为准。

      2、甲方承诺满足乙方或浦城圣农公司的项目土地需求并提供具备出让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用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具体的出让土地面积以正式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实际勘测数据为准)。乙方之子公司浦城圣农公司将主要通过租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方式建设饲养场(包括肉鸡场、种鸡场)。

      (三)服务保障方面

      1、甲方的劳动保障部门和劳动就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免费提供浦城圣农公司用工介绍和各类培训。

      2、甲方专门设置常设机构,服务乙方及浦城圣农公司。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成立对接圣农服务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分管农业、工业的县政府分管领导组成,成员由各相关乡(镇)、公安、经贸、国土、住建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并抽调项目官员具体负责服务小组日常工作。

      3、甲方在浦城圣农公司劳动密集型工厂设立治安办,以负责维护浦城圣农公司正常生产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好本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及企业生产经营期间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以保障乙方及其子公司浦城圣农公司正常建设和生产。

      2、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及其子公司浦城圣农公司的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乙方及其子公司浦城圣农公司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浦城县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3、乙方须在浦城县境内注册成立独立的子公司(即浦城圣农公司),该子公司在浦城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应缴的税收依法在当地缴纳。

      (五)协议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2、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应采取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的,甲乙双方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决定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3、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导致本协议无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履行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

      (六)其他

      乙方在浦城县注册成立子公司(即浦城圣农公司)后,由浦城圣农公司负责对项目进行建设、运营,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由浦城圣农公司承接,甲方对此表示同意并无异议。

      四、投资建设项目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建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

      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人们生活和消费习惯的变化,人们对优质鸡肉的需求日益增加。近年来,虽然公司不断努力,扩大生产规模,但仍然无法满足客户对公司鸡肉产品的需求,公司的产品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状态。通过本次异地扩张,公司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可以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和提高市场份额。

      2、有利于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平稳的基础,减少可能存在的外部风险

      浦城县位于福建省北部,与公司同属福建省南平市管辖,公司在浦城县进行投资,可以尽可能减少因政策变化等各种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影响,保证公司长期、平稳、正常运行。另外,浦城县的地理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特征以及生活习惯均与公司所处的光泽县相近或相似,公司在浦城县进行投资,可以最大幅度地减少因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降低管理成本。

      3、有利于锻炼队伍,积累异地投资和管理经验

      28年来,公司创新性地在行业中创立了“完全自养、自宰”的一体化白羽肉鸡产业链,并摸索和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也培养和储备了充分的相关专业人才和团队,获得同行业企业和客户的高度认可。但是,公司的主要目前的生产场地仅限于光泽县境内。公司本次拟在浦城投资建设“年产1.2亿羽肉鸡工程及配套项目”,是公司迈出异地扩张的第一步。该项目的的实施,不仅能很大程度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而且有利于锻炼公司的管理队伍,积累异地投资和管理经验,为公司今后继续做强做大和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风险

      1、该项目所需的国有建设用地尚未进入出让程序,建设饲养场(包括种鸡场、肉鸡场)所需的农村土地尚未签订租赁合同。因此,该项目涉及的用地面积、所需的土地款总额、公司能否最终取得所需土地的使用权等存在不确定性。

      2、若项目未能按预计进度顺利建成投产、达不到预期的经营目标,可能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投资损失。因此,公司将委派优秀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强对浦城圣农公司的管理,预防和规避经营风险、投资风险、市场风险,力争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五、其他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项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