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电厂上网电价上调的公告
关于下属电厂上网电价上调的公告
2011-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1—04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电厂上网电价上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物价局文件《关于提高燃煤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11]283号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8号)规定,广东省物价局决定调整我省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在现行基础上上调2.3分/千瓦时(含税,不含脱硝电价)。同时,试行脱硝电价政策,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发电企业,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可申请脱硝电价,电价标准为0.8分/千瓦时。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95%股比)、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97%股比)调整后的上网电价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 调整后的含税上网电价 |
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6机组 | 0.521元/千瓦时(含脱硫电价) |
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7机组 | 0.5751元/千瓦时(含脱硫电价) |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机组 | 0.521元/千瓦时(含脱硫电价) |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9机组 | 0.521元/千瓦时(含脱硫电价) |
上述电价调整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按照公司2011年12月上网电量计划测算,本次电价调整预计增加公司营业收入约900万元,对公司今年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省物价局文件<关于提高燃煤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11]283号文)》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