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1-032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2月13日上午在北京鄂尔多斯大酒店召开了2011年第十四次会议,董事长王林祥先生主持了会议,副董事长张银荣先生、董事赵魁先生、张奕龄先生、李长青先生、曾广春先生和独立董事钟志伟先生、任磊先生、石宝国先生出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收购内蒙古鄂尔多斯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1-033);
二、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转让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等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1-034);
三、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委托建设罕台工业园公寓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1-035);
四、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租赁经营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1-036);
五、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内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谨定于2011年12月29日(星期四)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2011年1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
3、会议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
鄂尔多斯智能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任为公司进行2011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监事并确定其薪酬的议案》;
3、《关于公司租赁经营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3、2011年12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及2011年12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B股股东的最后交易日为12月20日)。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业务处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
邮 编:017000
联系电话:0477-8543509/8543776/8543200(总机)
传 真:0477-8536699
联 系 人:曾广春 李丽丽 张丽慧
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1日—12月28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4日
附件一: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股东帐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A股代码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1-033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1,228.25万元的价款收购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持有的内蒙古鄂尔多斯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51%的股权,拟以818.83万元收购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持有物资公司34%的股权,拟以361.25万元收购鄂尔多斯羊绒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业公司”)持有物资公司15%的股权。
●关联人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因是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鄂尔多斯羊绒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人——公司董事长王林祥先生、副董事长张银荣先生、董事赵魁先生、董事张奕龄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1、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
2、物资公司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生产的材辅料,收购以后,有利于公司对产品供应链和流程的控制,提升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1、此项目均以现金投资,产权明晰;
2、此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拟以1,228.25万元的价款收购控股集团持有的物资公司51%的股权,拟以818.83万元收购集团公司持有物资公司34%的股权,拟以361.25万元收购实业公司持有物资公司15%的股权。
2、上述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人——公司董事长王林祥先生、副董事长张银荣先生、董事赵魁先生、张奕龄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3、2011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与控股集团、集团公司、实业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在北京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4、本收购事项已提交公司2011年第十四次会议,已获得审议通过。本收购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该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控股集团:成立于2001年6月27日,原公司名称为鄂尔多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10月8日更名为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林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3,329.4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杨志远、李凤义、张银荣、侯永旺、王俊峰等五位自然人。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羊绒、羊毛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电子、陶瓷、热电、信息;对外投资。
2、集团公司:成立于1991年4月29日,注册资本为136,038万元,法人代表人王林祥。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羊绒、羊毛、驼绒、驼毛、及其制品、呢绒精纺面料、服装、建筑材料、电子元件、矿泉水、供热、供水、加工、销售、酒店、饮食;兼营娱乐旅游服务、传呼通讯服务。
3、实业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3日,注册资本为8868万元,法定代表人秦雯。公司的经营范围:羊绒系列产品、羊毛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外投资;铸件的生产、销售(不含废旧金属加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物资公司成立于2001年01月17日,住所:东胜区白天马路5号东。法定代表人张梅荣。注册资金伍佰万元整。经营范围:钢材、五金电器、水暖器材、化工原料、日用品、劳保用品、陶瓷制品、生产羊绒衫辅料销售;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4月14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52700000006550。
2、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1年10月25 日,资产总计1,992.80万元,负债总计904.01万元,净资产1,088.79万元。
四、定价原则
经鄂尔多斯市东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11年10月25日净资产评估值为2,408.33万元,本次收购价格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以评估价格2,408.33万元转让。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以1,228.25万元的价款收购控股集团持有的物资公司51%的股权,拟以818.83万元收购集团公司持有物资公司34%的股权,拟以361.25万元收购实业公司持有物资公司15%的股权。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
2、物资公司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生产的材辅料,收购以后,有利于公司对产品供应链和流程的控制,提升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股权收购,定价采用了评估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物资公司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生产的材辅料,收购以后,有利于公司对产品供应链和流程的控制,提升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4日
A股代码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1-034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4,102.41万元的价款向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转让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大桥路占地面积为21564.4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位于其上的房屋建(构)筑物等固定资产。
●关联人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是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集团发生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人——公司董事长王林祥先生、副董事长张银荣先生,需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升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1、以上项目均以现金投资,产权明晰;
2、此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拟以4,102.41万元的价款向控股集团转让本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大桥路占地面积为21564.4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位于其上的房屋建(构)筑物等固定资产。
2、上述交易是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集团发生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人——公司董事长王林祥先生、副董事长张银荣先生,均回避表决。
3、2011年12月13日,公司与控股集团就上述转让事项在北京市签署《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转让协议》。
4、本事项已提交公司2011年第十四次会议,已获得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该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控股集团:成立于2001年6月27日,原公司名称为鄂尔多斯投资公司,2008年10月8日更名为鄂尔多斯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林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3,329.4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杨志远、李凤义、张银荣、侯永旺、王俊峰等五位自然人。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羊绒、羊毛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电子、陶瓷、热电、信息;对外投资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大桥路,土地使用权面积:21564.46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建(构)筑物 等固定资产面积为11640.86平方米。。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1.土地座落位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大桥路
2.土地使用权面积:21564.46平方米
3.土地规划用途:工业用地
4.评估单价:1050元/㎡
(二)房屋建(构)筑物等固定资产总面积为11640.86平方米。
四、定价原则
经鄂尔多斯市东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2011年10月25日。转让价格为评估值,评估价格为4,102.41万元(其中:房屋建(构)筑物等固定资产评估值为1,838.14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2,264.27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以4,102.41万元的价款向控股集团转让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大桥路占地面积为21564.4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位于其上的房屋建(构)筑物等固定资产。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升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定价采用了评估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升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4日
A股代码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1-035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18200万元的委托鄂尔多斯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代建本公司位于罕台工业园单身公寓项目。
●关联人回避事宜
上述工程代建,形成房地产公司的交易,房地产公司为控股股东——集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因此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人——公司董事长王林祥先生、副董事长张银荣先生、董事赵魁先生、张奕龄先生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通过引进具备住宅建设专业资质和能力的房地产公司,有利于保证公司公寓项目工程的建设的质量。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1、以上代建项目均以现金投资,产权明晰;
2、此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拟以18200万元的委托房地产公司代建公司位于罕台工业园单身公寓项目。
2、上述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人——公司董事长王林祥先生、副董事长张银荣先生、董事赵魁先生、董事张奕龄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3、2011年12月13日,公司、房地产公司就上述事项在北京市签署《委托代建协议》。
4、本事项已提交公司2011年第十四次会议,已获得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该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8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春林,股权结构为集团公司持股92%,实业公司持股8%,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1年10月14日);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木器产品销售;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罕台工业园员工公寓建筑总面积为40000平方米,委托建设金额约18200万元(包括土地价款在内)。建筑面积和建设金额将在交付时根据国土部门土地和房产面积进行调整。预计公寓将在罕台工业园一期项目投产前交付使用,并对工业园的正常运行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
四、定价原则
根据与政府土地出让价格以参考同地区同类型房屋的建筑成本,经双方商定,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包含土地款、管网、配套工程及各项附属设施和简装修费在内的单价为人民币(下同)4550元/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40000平方米,项目总费用为18200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以18200万元的委托房地产公司代建公司位于罕台工业园单身公寓项目。
六、该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委托代建,通过引进具备住宅建设专业资质和能力的房地产公司,有利于保证公司公寓项目工程的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4日
A股代码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1-036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租赁控股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棋盘井工业园区3、4号2×330MW热电机组(以下简称“3、4号机组”)。
●关联人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因是与公司的大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人——公司董事长王林祥先生、副董事长张银荣先生、董事赵魁先生、董事张奕龄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租赁经营3、4机组,将给公司带来如下好处:
1、为公司带来更多的收益,租赁每台机组每月约可产生的收益完全属于电冶公司。
2、进一步保障电冶公司下游产业环节的能源供应,电冶公司可以根据上下游一体化的原则合理安排3、4号机组的运行,支持下游产业发展;
3、进一步减少与大股东同业竞争,通过租赁,集团公司不但不参与直接经营3、4号机组,也不参与3、4号机组收益的分配,3、4号机组经营独立性更强。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此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租赁集团公司的3、4号机组,租赁经营期限由2011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止,如租赁过程中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终止。
2、上述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人——公司董事长王林祥先生、副董事长张银荣先生、董事赵魁先生、张奕龄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3、公司与集团公司就上述事项在北京市签署了《租赁协议》。
4、本事项已提交公司2011年第十四次会议,已获得审议通过。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该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集团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王林祥,注册资本136,038万元,注册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成立日期1991年4月29日。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主营羊绒、羊毛、驼绒、驼毛、及其制品、呢绒精纺面料、服装建筑材料、电子元件、矿泉水、供热、供水、加工、销售、酒店、饮食;兼营娱乐旅游服务、传呼通讯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由于原来公司租赁集团公司的《租赁协议》期限为2010年10月1日起,2011年9月30日止,已经到期,公司拟继续租赁。租赁3、4号机组有利于更好的发挥棋盘井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优势,确保电冶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定价原则
(一)租赁抵押金:承租方在2010年与集团公司签署的《租赁协议》后,已经向出租方提供人民币23.5亿元的抵押金,该笔抵押金产生的财务费用,按照每年6%的标准从租赁费中扣除。
(二)租赁费:以折旧摊销等费用为基本依据,经双方协商,承租方每月向出租方支付1200万元租赁费,扣除抵押金产生的财务费用后,每月实际支付租赁费人民币25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租赁集团公司在棋盘井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的3、4号机组,租赁期限由2011年10月1日开始起,至2012年9月30日止,如租赁过程中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终止。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为公司带来更多的收益,租赁每台机组每月约可产生的收益完全属于电冶公司。
2、进一步保障电冶公司下游产业环节的能源供应,电冶公司可以根据上下游一体化的原则合理安排3、4号机组的运行,支持下游产业发展;
3、进一步减少与大股东同业竞争,通过租赁,集团公司不但不参与直接经营3、4号机组,也不参与3、4号机组收益的分配,3、4号机组经营独立性更强。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与会独立董事认为此次租赁3、4号机组事项可以更好的发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优势,确保电冶公司的整体效益,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未来发展,通过此次租赁,有利于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公正,相关关联人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4日
A股代码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1-037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12月13日在北京鄂尔多斯大酒店召开了2011年第六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刘玉民先生主持了会议,监事康利军先生出席了会议监事张慧平先生因故未能出席,委托监事康利军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监事并确定其薪酬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本公司监事会现任监事张慧平辞去监事一职,建议刘广军先生担任公司监事,年薪为8万元。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刘广军,男,1973年5月生,大学本科,现任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企管和人力资源处处长,曾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东昊公司销售部部长。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