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电厂上网电价调整公告
关于所属电厂上网电价调整公告
2011-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42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电厂上网电价调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京发改【2011】2203号),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热电厂(下称:石热电厂)上网电价调整为0.4603元/千瓦时,该价格不含脱硝电价。
根据该文件,为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落实脱硝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本市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发电企业,经国家或市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北京市发改委审核后,试行脱硝电价,电价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8分钱执行。具体执行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内蒙古发改委《关于调整内蒙古东部电网电价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1】3447号),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含税上网电价调整为0.3179元/千瓦时,送辽宁省电量含税上网电价调整为0.3559元/千瓦时。
根据内蒙古发改委《关于调整内蒙古西部电网电价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1】3448号)文件,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含税上网电价调整为0.3109元/千瓦时。
以上电价调整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