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1-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1-032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1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对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按规定在不超过募集资金金额10%的额度内,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1年6月14日至2011年12月13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1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12)。
本公司已于2011年12月12日、2011年12月13日分别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司3000万元、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银行名称 | 账 号 | 借款额 | 资金用途 | 归还日期 |
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 | 15-449001040069509 | 3000万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2011.12.1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377005085018010024560 | 3000万 | 补充吉林得利斯流动资金 | 2011.12.13 |
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范围内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行情况良好。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