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91 股票名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1—026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大新街两处房产产权过户问题的整改方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大新街两处房产产权过户问题的整改方案》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大新街两处房产产权
过户问题的整改方案
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
贵局于2010年8月9日至13日对我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0年8月24日下达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0]8号《关于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期改正措施的决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于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期改正措施的决定】所涉问题的整改报告》,并组织落实。
贵局于2011年11月9日至11日对本公司进行了整改落实情况的回访检查。公司于2011年11月25日收到《关于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1]19号)》(以下简称《决定》)。
针对《决定》中指出的本公司大新街两处房产的产权过户问题未在承诺整改期限完成的问题,本公司提出整改方案如下:
由于2010年10月以来,公司进入了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相关工作量较大,持续时间较长,随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又做了变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成员亦有较大变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新街两处房产产权过户问题的解决进度,原定于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的房产过户问题没有如期完成。
公司将按《决定》的要求,由王凯副总裁为整改责任人,设定专人、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于2012年9月底前完成大新街两处房产的过户工作。
特此报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91 股票名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1—027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2日(星期一)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曹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大新街两处房产产权过户问题的整改方案》。
监事会敦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重视该项工作,明确责任、设立专人、采取有效措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