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1年第12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2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
基金简称 |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202301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4年3月5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1-12-15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 2011-11-16 至 2011-12-15 止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1年12月19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1年12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1年12月19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1年12月15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1年12月15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转入第二个保本期时过渡期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11月7日发布的《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规则及转入下一保本期的相关规则公告》的相关规定,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结束后,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前,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时间自2011年11月23日至2011年12月12日,过渡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折算日日终,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折算前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前基金份额总数 ×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基金份额以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数点运算引起的剩余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调整,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作为自动计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数。
经本公司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2011年12月12日本基金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2元,依据前述折算规则,2011年12月12日确定的折算比例为1.002191102,经折算后,2011年12月13日基金总份额调整为3,903,634,701.27份,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为计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数。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并进行变更登记。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