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培训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专员
2011-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刘伟 ○编辑 梁伟
⊙记者 刘伟 ○编辑 梁伟
近日,深交所在深圳举办了首期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专员培训班。此次培训旨在帮助持续督导专员深入了解持续督导工作职责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为明年顺利实施持续督导专员制度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11家试点保荐机构的拟任持续督导专员及多家非试点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业务人员共计170余人参加了培训。在本次培训班上,深交所重点就中小板、创业板持续督导工作具体要求、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点等重点内容,对持续督导专员进行了培训。
据悉,深交所于2011年10月18日发布《关于在部分保荐机构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的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11家试点保荐机构实施持续督导专员制度,要求参与试点的保荐机构为每家处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的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指定一名持续督导专员,专职协助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这是深交所强化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的一项重要举措。
截至目前,绝大多数试点保荐机构已经完成了持续督导专员的指定,不少试点保荐机构已建立了专门的持续督导部门并制定了配套工作制度,为明年顺利实施持续督导专员制度做好了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