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年终特稿
  • 5:要闻
  • 6:产经新闻
  • 7:财经海外
  • 8:观点·专栏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公司前沿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资金·期货
  • A6:信息披露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T1:钱沿周刊
  • T2:钱沿周刊
  • T3:钱沿周刊
  • T4:钱沿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2011年12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B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版:信息披露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10月11 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和精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中小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电子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食品”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9号文核准。加加食品的股票代码为002650,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不超过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东兴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12月19日(T-5日)至2011年12月21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要求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自主选择在上海、深圳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10月11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东兴证券自主推荐、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询价对象。

      5、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12月21日(T-3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有效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股票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东兴证券研究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50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5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800万股。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购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交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50万股)配号的方法,东兴证券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将摇出16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50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80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则增加中签号个数。

      12、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3、回拨安排: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回拨数量不低于网上申购不足部分且为50万股(网下申购单位)的整数倍,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未足额认购部分由主承销商推荐的投资者认购。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4、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12月28日(T+2日)在《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结果以及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15、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

      (2)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800万股;

      (3)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3,200万股,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6、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12月15日(T-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7日

      2011年12月15日(周四)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6日

      2011年12月16日(周五)

    现场推介(一对一)
    T-5日

      2011年12月19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4日

      2011年12月20日(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3日

      2011年12月21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T-2日

      2011年12月22日(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报价数量,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1年12月 23日(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1年12月26日(周一)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日

      2011年12月27 日(周二)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

      2011年12月28 日(周三)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日

      2011年12月29日(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发行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

      东兴证券将于2011年12月19日(T-5日)至2011年12月21日(T-3日)期间,在上海、深圳、北京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推介时间推介地点会场地址
    2011年12月19日

      (T-5日,周一)

    9:30-11:30上海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裙房二楼大宴会厅1+2上海市浦东新世纪大道88号
    2011年12月20日

      (T-4日,周二)

    9:30-11:30深圳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二层大宴会厅2深圳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
    2011年12月21日

      (T-3日,周三)

    9:30-11:30北京北京丽思卡尔顿酒店二层大宴会厅1+2北京西城区金融街18号

      

      三、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时间为2011年12月19日(T-5日)至2011年12月21日(T-3日)期间每个工作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

      3、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最低申购数量为50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为50万股,即每个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5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800万股。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填写示例如下:

      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 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 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 Q2+ Q3。

      4、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12月21日(T-3日)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800万股以上的部分。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 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 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振

      住 所:湖南省宁乡县经济开发区车站路

      电 话:0731-87807235

      联系人:戴自良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电 话:010-6655529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