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1-020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兰州电机厂有限公司的议案》(详情请见2010年12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现将清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清算基本情况
兰州电机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电厂公司)是长城电工于2005年7月29日独家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为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经省国资委甘国资发产权[2011]93号文批准,决定对兰电厂公司进行清算注销。为此成立了兰电厂公司清算组,并委托甘肃三金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兰电厂公司截止2011年8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财产分配以及清算费用进行了财务审计。10月18日甘肃三金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甘金会审字(2011)第046号)。并于2011年4月12日在《兰州晚报》刊登注销清算公告,税务登记证书已于2011年8月31日注销,工商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清算情况与结果
兰电厂公司清算工作按照法定的清算原则和清算程序进行。清算小组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兰电厂公司清算审计报告》予以确认。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基准日资产总额75,186,211.98元,清算审定数为74,932,931.38元。
2、清算基准日负债总额为-788,386.77元,清算审定数为0元。
3、清算基准日净资产为75,974,598.75元,清算审定数为74,932,931.38元。
4、清算费用
(1)、清算费用(管理费用)56,866.44元。
(2)、清算补缴企业所得税196,427.66元。
(3)、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清算损失788,386.77元。
5、清算结果;兰电厂公司清算基准日的资产总额为76,446,487.68元,扣除各项费用和损失后可收回的资产总额为74,932,931.38元,净损失1,513,556.3元。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备查文件:
1、甘肃三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兰州电机厂有限公司清算审计报告》(甘金会审字(2011)第046号);
2、兰州电机厂有限公司清算小组签字确认的《兰州电机厂有限公司清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