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宇琛 ○编辑 阮奇
国务院法制办昨日正式公布《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业内认为,这是首次用立法形式对电影产业的发展实行保护和鼓励,对行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若政策执行到位,将有效节约企业的费用支出。
意见稿主要遵循以下思路:一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二是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扶持措施;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此外,还有加强电影公益服务,满足农村地区居民、城镇低收入居民、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人等观看电影的基本文化需求等。
在财税、金融扶持方面,意见稿提出,国家将通过设立电影专项资金、基金等促进电影产业发展,引导相关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基金加大对电影产业的投入力度。同时,从事国产电影的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活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并鼓励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为电影企业提供支持。此外,国家将制定优惠政策,推动和扶持电影院的建设和改造,并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意见稿还提出了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其中提及,电影院不得偷漏瞒报票房收入;加盟电影院线企业的电影院,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
多位传媒行业分析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稿表明了政府开始以立法形式对电影产业进行保护和鼓励,是十七届六中全会上对文化产业提出“大繁荣、大发展”,力争培养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目标的又一项具体落实。具体到政策本身,分析师认为,目前电影行业的竞争已经相当激烈,降低准入门槛很难对既定的市场格局形成影响。财税、金融方面的支持,此前已经开始运作,税收优惠也已经在实施中,就看今后的优惠力度会否进一步加强。而对于加强监管方面,对电影院偷漏瞒报票房行为的加强监管,将有利于具体的上市公司销售费用减少。
华谊兄弟董秘胡明对记者表示,“电影院不得偷漏瞒报票房”这个提法对电影企业来说是个好消息,现在华谊每年都要投入千万级的票房监察费用,希望这一政策可以有力地执行下去,让市场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