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证券简称:中国石化 证券代码:600028 编号:临2011-3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于2011年12月15日上午九时正,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50号凯宾斯基饭店召开了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场会议,并根据规定向内资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参与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97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3,294,818,011股,占有权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份总数的84.54%。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92人,持有股份总数为66,206,202,605股,占中国石化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6%;H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5人,持有股份总数为7,088,615,406股,占中国石化H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于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并于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决议案的股份总数为86,702,557,739股,并无任何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但仅可于会上就有关决议案投反对票。
临时股东大会由中国石化董事会(“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成玉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及向内资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在任董事15名,在任监事9名。副董事长张耀仓先生,董事章建华、王志刚、蔡希有、刘运先生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王作然,监事李永贵、耿礼民、邹惠平、周世良、蒋振盈先生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王新华,副总裁张克华、张海潮先生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陈革先生出席了会议。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中国石化《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石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73,258,805,359股, 结果如下:
赞成: 67,106,777,856股 ,占91.602337%;
反对: 6,152,027,503股,占 8.397663%。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中国石化境内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李丽萍、王爻律师出席了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化《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被委任为临时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中国石化A股于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九时半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停牌,并将于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九时半起复牌。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承董事会命
陈革
董事会秘书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是中国石化的H股证券登记处。
证券代码:600028 证券简称:中国石化 编号:临2011-3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1年12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12月15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15名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向下修正“石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关于确定“石化转债”修正后转股价格的议案。按2011年12月15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2011年12月14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高者确定“石化转债”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为7.28元/股。
二、关于修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承董事会命
陈革
董事会秘书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