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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2011-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1- 04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海亮A1配;代码:082203;配股价格:6.66元/股。

    2、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1年12月16日至2011年12月22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11年12月23日(T+6日)验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1年12月26日(T+7日)将公告配股发行结果,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 2011年12月13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 2011年12月13日(T-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5、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公司本次配股方案已经2011年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2011年2月11日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1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确定了本次配股的比例和数量。

    公司本次配股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5号文核准。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2、配股比例及数量:向截止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15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海亮股份全体股东配售,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20,030,000股。

    3、发行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已公开承诺按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4、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6.66元/股,配股代码为“082203”,配股简称为“海亮A1配”。

    5、发行对象:截至2011年12月15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

    6、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7、承销方式:代销。

    8、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日 期配股安排停牌安排
    T-2日2011年12月13日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T-1日2011年12月14日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T日2011年12月15日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T+1日—T+5日2011年12月16日至

    2011年12月22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全天停牌
    T+6日2011年12月23日验资全天停牌
    T+7日2011年12月26日发行结果公告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1年12月16日(T+1日)起至2011年12月22日(T+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2203”,配股价6.6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请投资者仔细查看“海亮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

    3、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亚丽

    办公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联系人:邵国勇

    电话:0575-87069033,0575-87669333

    传真:0575-87069031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保荐代表人:吴克卫、付竹

    联系人:余丽琴

    电话:020-87555888,010-59136619

    传真:020-87555850,010-59136647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