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于2011年12月15日上午9时在公司总部二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2月9日以特快专递、当面呈交等方式发出。公司全体董事张建均、卢彩芬、张炜、卢震宇、林映富、黄剑、束晓前、蒋文军、王健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以国参加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11年1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应条款,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修订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稳步推进公司生产基地全国布局战略的实施,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720万元对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永高”)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重庆永高注册资本由28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重庆永高100%股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四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签署后另行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5日
附件: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草案)》条款 |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1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05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并于2011年1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集中存管。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
第十八条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 第十八条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万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