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财经”案300余人受骗
警示投资者提高警惕(上接一版)
警示投资者提高警惕(上接一版)
2011-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西北财经”案300余人受骗
警示投资者提高警惕
(上接一版)
2010年1月13日,“西北财经”涉案19人因涉嫌诈骗罪被西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9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1年2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8月31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做出正式判决。温云华等二十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到1年零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0万元到3000元不等。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西北财经”案的判决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警示了投资者远离非法证券电信诈骗活动。
“西北财经”案成功宣判,体现了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联合打击非法证券电信诈骗活动卓有成效,标志着以推荐股票、推销炒股软件为幌子骗取钱财的非法证券活动能够以诈骗罪定罪量刑,对持续深入推进整非工作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