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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11-030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董事会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森洁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信用方式增加借款人民币五千万元的议案》。

      为继续支持公司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业务的发展,同时确保公司现金流充沛,公司决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增加出口卖方信贷人民币五千万元,贷款期限为两年,贷款利率5.48%,具体参照一般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本公司以信用方式为上述借款事宜提供担保。

      截至2011年12月16日,公司已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借款总额人民币4.3亿元。至本次贷款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共计借款4.8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