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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1-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1-01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4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工行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需要,公司于2011年12月14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包括该区间的起始和届满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50亿元人民币最高余额内的所有融资业务,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中长期借款、保函、国内保理、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卖方融资(议付)业务等。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可增加公司的融资品种,改善融资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协议、合同,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公司具体权利义务以被授权人签订的相关业务协议、合同和办理的其他相关法律手续为准。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