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1-股-00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上午
09:30时
2、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13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1号海鹰科技大厦公司1605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亮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84,485,0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5%。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欧阳明高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84,485,045股,占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温烨、罗超
3、律师见证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1-董-009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7名,董事李建民、董事郑辛因公出授权董事长薛亮代为表决,独立董事赵慧侠、独立董事怀效锋因公出分别授权独立董事欧阳明高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赵慧侠
委员:欧阳明高、张彦文
调整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主任委员:怀效锋
委员:欧阳明高、薛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