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推动各方归位尽责
完善公司治理(上接封一)
完善公司治理(上接封一)
2011-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郭树清:推动各方归位尽责
完善公司治理
(上接封一)
郭树清还特别指出,作为资本市场主要中介服务机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应努力提高其治理水平。由于种种原因,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的公司治理水平并没有领先于上市公司。
郭树清强调,提高证券、基金和期货公司的治理水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改进措施:
一是牢牢树立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创新创业,服务各类投资者的自觉意识,并将此作为证券、基金及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是坚持客户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三是完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探索允许专业人士参与发起设立合伙制资产管理机构。
四是强化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防止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平衡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在决策权方面的安排,探索类别股东表决机制,加强研究探索设立公司型基金,完善基金的治理机制。
五是持续改善证券、基金和期货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放松管制,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推动私募基金阳光化、规范化。同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公司自律、政府监管、协会引导、公众监督的中介公司治理综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