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成促就业保民生主力
——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2012年宏观经济将呈现哪些新看点?如火如荼的税收改革将如何继续推进?下一步将如何提高居民收入以提振消费?面临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日益突出的收入分配矛盾,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未来积极财政政策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同时,将凸显重点领域发力的布局,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此外,在提高居民收入方面,财政政策有更大的发挥空间,未来应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援力度以创造就业和保障民生。
⊙记者 郭一信 ○编辑 王晓华
积极财政政策
重点推动结构转型
上海证券报:您认为,明年在宏观调控方面应该如何保增长?
贾康:在保持经济较快稳定增长方面,虽然还没有人能做出精确的数量模型论证,但我们在综合部门工作讨论中和在这些年的研究中,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基本的共识:现阶段,我国GDP增长速度应在7%以上,最近十余年实际上也是掌握在7%—8%这个区间内。
1998年,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冲击的政策上是把保七作为底线,而上一轮应对世界金融危机,保底的底线则是划在力求保八。考虑到中国目前整个经济增长还难以迅速摆脱粗放的特征,这样一种保增长的考虑在金融危机冲击之下当然是一种必要选择,如果一旦GDP增长速度降到7%以下,失业压力就会变得非常突出,社会矛盾也会随之而来进而影响整体大局。
在目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与稳健货币政策搭配的积极财政政策框架,仍需维持一段时间不作大变动,“二次探底”毕竟还未成为确定性事件,继续维持两大宏观政策“一紧一松”的搭配,有利于在复杂的外部环境下抑制通胀,同时又提防外部突发大的冲击而造成“政策叠加”的超调。
上海证券报: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财政政策应该如何调结构?
贾康:长远考虑,扩张性财政刺激政策不可能成为常态。在我国经济相对高涨期间,只要我们能有较大把握可以避免被二次探底拉回低迷状态,财政政策必然回归稳健。未来中期的宏观政策走向,还是应当促进我国经济由政策刺激向自然增长的有序转变,这将有利于减少政策刺激中的过多行政干预和政府万能幻觉,使市场更好地发挥资源配置基础作用,从而以优胜劣汰来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更好地实现结构优化与效益提升。
政府应该比较低调、徐缓地降低政策扩张力度,到了一定的火候,再对社会公开宣布新政策框架。在当下的过渡时期,积极财政政策更应区别对待,凸显其优化结构的功能,以增加有效供给,助益大局。今年9000亿元预算赤字安排,将主要是为4万亿元政府投资项目提供必要的后续资金支持,即为新医改、保障房建设等重大民生事项提供有力的财力投入,缓解水利、中心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等基础设施瓶颈的制约,继续在“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方面发挥功能,提供了可优化全局结构的有效供给。
上海证券报:明年在调结构方面,财政政策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贾康:明年,积极财政政策将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此外还急需探索、改进财税手段,促进企业研发和技术升级。此外,为了实质性地推动调结构,必须破除既得利益的阻碍,深化改革。比如在主体能源领域,困扰我国多年的煤电价格不能理顺的问题,已使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严重扭曲,不改变这种状态,优化经济结构也将流于空谈。因此在今年四季度前后,物价上涨压力回落,我们便应抓住有利的时间窗口,推动资源税改革,进一步扩大其覆盖面,由原油、天然气扩大到煤炭等重要资源品种,并借势理顺煤电比价关系和资源能源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电力全行业配套改革。
税制结构不合理
结构性减税将提振消费
上海证券报:2011年在税收改革领域取得了可喜进展,目前在税制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明年税改的重点是什么?
贾康:现在已达成的共识是,中国目前的税制结构有严重的问题,直接税的比重偏低,间接税比重很高。而间接税带有累退性质。对于低收入阶层来说,由于其恩格尔系数高,在其收入盘子里可能要有八成甚至更高的比重要用于基本消费品的支出,从而不得不承受其中所含的间接税负担,因此造成的税收痛苦程度也高。而高收入阶层消费的恩格尔系数则低得多,购买发展资料、享受资料更多,因此其税收负担痛苦程度也就相对较低。
而在中国目前的税制结构中,间接税支撑了每年近30%幅度的财政收入增长,由低中收入阶层构成的大部分消费者反而给中国国库收入作出了更多的贡献。
此外,直接税比重过低还会带来宏观调控方面的弱点,比如个人所得税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动稳定器功能,中国现在超额累进税率只是在工薪这个很窄范围里,而且覆盖不到7%的工薪收入者,自动稳定器的功能非常弱。
2012年为了顺应中国经济向内需驱动为主转型和提振消费,区别对待的结构性减税将是财政政策作为的主要领域,之前饱受非议的各种税外收费过多过滥问题现在已经有所控制,但部分地方仍然偏多,今后会进一步合理化,减税清费也可以让市场供给方将更多精力放在探求与满足市场需求上,进而增强企业界整体的市场竞争力。
上海证券报:增值税扩围改革的试点工作已经展开,此次扩围改革除了使相关行业受益外,还有哪些其他影响?接下来将如何继续推进?
贾康:为了让全局的增值税改革方案更完善和切近市场现实,并把各个利益相关群体的理性预期纳入改革方案,增值税改革目前已经开始了局部先行,在试点区域首先会产生各个层面的正面效应。
对民众而言,增值税改革意味着市场供方在原所承受的重复征收的税负去除后,可以放手做专业化的细分与升级换代,将产品与服务的性价比提升,相关服务业竞争也将更加充分,从而能够提升服务质量,未来会在市场上衍生更多专业化细分服务,进一步丰富消费者的选择。
未来试点不会持续太长时间,政策层面是将上海先行作为一个起步和探路,同时也包括了对上海的阶段性倾斜支持,之后会尽快考虑把增值税按照统一市场全覆盖的原则深化推进。未来将在细节上结合其他地方税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建设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状况等,在新的税率设计下使各方的利益诉求能够合理化解决。
上海证券报:在地方税改革方面,明年将进行哪些新的工作?
贾康:税制改革整体将有增有减,除了结构性减税外,资源税、房地产税等地方税种将在原有的税负上面有所提升。
原先在新疆试点的资源税改革今年已经推向了全国,今年下半年新的资源税方案实施后,估算地方政府大概年均增加六百亿元以上的财政收入。今后资源税改革继续推进肯定会推高相关资源产品税负,而资源税税负在价格上的表现最后或多或少也一定会传导到最终消费品,但其增税量度应该设计在能保证大多数企业经过努力能够继续发展,少数企业要被淘汰出局。
促就业保民生
中小企业大有可为
上海证券报:您如何看待目前的收入分配形势?
贾康:民生福利的改进,往往滞后于较普遍的期待,公民意识、纳税人意识的增长,又带来越来越强烈的公众知情、参与、监督的民主化、法制化诉求。但是,中国还应该提防南美出现过的“民粹主义基础上的福利赶超”。
在网上这么说肯定会引来一片骂声,但做理性的讨论,我们必须注意到:如果整个综合国力的提升,不能得到机制转换的支撑,如果结构优化、节能降耗和有效供给方面无法充分提升,这种“福利赶超”误区对我们会有很大的伤害。
一味讲眼前利益而解决福利问题,所带来的就将是滞胀:一方面工资在增长,物价在推升,另一方面活力和效益跟不上,经济就会停滞下来,最后“福利赶超”也要从云端跌落。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学术界对它还真有些缩手缩脚。这个道理,若说得太直白,确实不便去大力宣传,但我觉得在学术讨论中,应该力求把它推到政策合理组合的理性框架里。
上海证券报:如何改善目前的收入分配状况,特别是在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方面,未来财政应推动哪些工作保障民生、扩大消费?
贾康:短期内的一些事情,如以政策刺激、扩张措施“保增长”还是比较好做的,而化解既得利益障碍,实质性地调结构、促改革、转变发展方式,从而在中长期真正“惠民生”,则相当艰难;动用现有资源一次性地增加“民生实惠”,较容易,而消减深层制约、调动多方潜力来可持续、有公正性和公信力地构建和谐社会,相当困难。
现在政府要做的事情,就是要及时、适度地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低保现在已经做到城镇区域应保尽保,农村正在比照城镇应保尽保的原则加快推进。提高这部分人的低保标准,使最低收入阶层在价格变动之后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此外,今年全国各地已经普遍提高了一轮最低工资标准,我认为明年根据具体情况,还有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空间。
上海证券报:在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方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提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您认为今后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政府还有哪些可作为的空间?
贾康:2012年,中小企业也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发力对象。全国以千万来计量的市场主体中最主要的都是中小企业,为国民经济提供了50%—60%的税收、60%—70%的GDP和80%—90%的就业,就业问题上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贡献是最大的。明年对于中小企业要进一步推出各种税收优惠以及清理各项繁杂收费,支持其发展。
此外,现在对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仅靠银行货币手段的支援是不行的,需要财政和金融的配套方案。未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应积极推动政策性资金市场化运作的创新机制的探索开拓,让经济实体通过政策性银行和金融机构得到可持续的财政资金支持。相关财政资金也应上升为追求综合和长远社会效益的目标,同时将这些资金的运用与市场对接,形成良好机制,以财政资金拉动信贷资金的乘数效应。未来可在公众资金里做出政策融资支持,并且安排在预算里。
在地方层面上,一些信用担保机构一旦表明自己有政府背景,很多主体都认为有财政后盾就应该把风险都担起来。但现在公共财政讲求绩效,不管是公共财政支出还是用于给中小企业贴息,都要对公众说清楚绩效如何。过去财政部门的年度考核中往往要看一年中有多少资金用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在财政资金用出去的过程中往往规范性很低。未来我们将采取多种方式,抑制中间设租和寻租行为,发展专家集体决策制度和内外部的多重审计监督,使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在部门内部要相对独立、各行其道、形成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