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1-01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邮件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公司监事3名,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12月12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郭旭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郭旭光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鉴于郭旭光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郭旭光先生的辞职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的新任监事履职后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12,252,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8%)提名陆琦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经审阅,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陆琦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同意陆琦女士作为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陆琦女士的任职待其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生效。在此之前,郭旭光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
本议案须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陆琦女士个人简历
陆琦女士,1966年1月出生,硕士。1988年7月至1994年5月就职于广西柳州市律师事务所;1994年6月至1997年6月为广西柳州市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7年7月至2001年12月为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2年1月至2005年4月就读于美国旧金山金门大学,获国际经济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5月至2006年10月为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6年11月至2010年8月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法务总监;2010年9月至今任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