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证券代码:601555 编号:临2011-00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1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修改、确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明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原《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投资重要条款进行变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章程重要条款修改获批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该变更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江苏监管局同意。
公司股票已经于2011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章程(草案)》依法正式生效并实施。本次董事会同意依据本次发行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数量、股份发行及存管等相关内容加以明确。
上述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草案)修改新旧对照表》。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改新旧对照表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9日
附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改新旧对照表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三条 公司于〖核准日期〗经〖核准机关全称〗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万股,于2011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亿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二十亿元。 |
第十六条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也可以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股东条件的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可以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可以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或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或从事自有物业的管理和/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子公司的设立和相关业务的开展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证券登记机构名称〗集中存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份数额〗,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0,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