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1-76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11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出席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和传真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李森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魏明杰先生辞去了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洪金益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拟推荐李森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请各位董事审议。李森柏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以上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新聘任的公司财务总监李森柏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公司新聘任人员的提名方式以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了解,公司新聘任的财务总监李森柏先生的教育背景以及工作经验均能胜任其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9日
附件一:李森柏先生简历
姓名:李森柏 出生日期:1971年9月6日
学历:本科 职称: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工作经历:
1994年8月—2001年10月 浙江兰宝集团公司财务处历任会计、审计主管。期间参与兰宝集团及毛纺控股集团公司国企改制、兼并重组工作,包括华源集团兼并兰宝集团等工作。
2001年11月—2003年6月 浙江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
2003年7月—2008年12月 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
2009年1月至今 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