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11-063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6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8人,董事孙夫宝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段连文参会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与会董事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阳鲁邦正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32证券简称:华阳科技公告编号:2011-064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阳鲁邦正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内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阳鲁邦正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宁阳鲁邦正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鲁邦正阳”)拟向泰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办理 3000万元(含)以内贷款,需由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业务期限为 6 个月(含)以内。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鲁邦正阳提供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的名称:宁阳鲁邦正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宁阳县磁窑镇
3、法定代表人:范伟
4、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热电联产(有效期至2027年6月27日)。一般经营项目:灰渣综合利用;机器设备、仪器仪表、五金、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钢材销售。(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凭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件经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华阳科技持有鲁邦正阳65%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鲁邦正阳财务状况如下表(未经审计):单位:元
项目 | 2011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64,628,277.94 |
负债总额 | 185,142,020.36 |
贷款总额 | 0 |
净资产 | -20,513,742.42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宁阳鲁邦正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泰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3000万元(含)以内提供担保,业务期限为 6 个月(含)以内,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宁阳鲁邦正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泰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3000万元(含)以内贷款提供担保,业务期限为 6 个月(含)以内,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鲁邦正阳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