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金园汽车集资诈骗案
2700余人次受骗
2700余人次受骗
2011-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马婧妤 周翀
⊙记者 马婧妤 周翀
中国证监会日前披露了西安金园汽车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安金园汽车”)集资诈骗案始末。西安金园汽车通过各地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转让金园汽车股权,骗取投资者2700余人次,涉案金额近6300万元。由于性质恶劣,当事人王可、董欣分别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年。
据介绍,2005年,董欣冒用12名自然人的身份证,利用虚假的验资报告,在并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将西安金园汽车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8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
其后,董欣与陕西明道启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可合谋,以上述金园汽车部分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为名,以金园汽车即将在海外上市为幌子,自2006年3月开始通过全国各地的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转让金园汽车股权,骗取投资者2700余人次,购买股权共计2380多万股,涉案资金共计近6300万元,大部分被王可、董欣非法占有。
2006年3月,中国反洗钱监测机构在监控中发现,3月9日至22日期间,共86人在北京某银行向“西安市高新区金园汽车服务部”汇款,金额累计达488万元,且此类汇款业务每天以10-20笔的速度增长,并且部分汇款的附言里有“购买股权”字样。该机构随即向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移送相关线索。经初步调查,公安部于同年4月底正式致函中国证监会,请证监会就金园汽车涉嫌非法发行股票一案进行调查核实。
(下转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