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2011-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1-03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整改计划的议案》。根据整改计划,公司应于2011年12月31日前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2011年12月19日,公司与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主办券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副办券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如果未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时,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可能退市后的代办股份转让工作,费用按规定的标准支付。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失去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东吴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
目前,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