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1—05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于2011年9月23日裁定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公司临2011-020号公告)。
目前审计、评估等与重整相关的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公司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管理人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一 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1—05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债权人转让公司债权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12月19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顶公司”)收到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硕投资”)于2011年12月16日签发的《债权转让通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华硕投资为金顶公司对外借款所提供的担保,因债权人追偿,华硕投资已替金顶公司归还了部分借款。据此,金顶公司作为主债务人应归还华硕投资代偿的款项。对于该笔债权,华硕投资已全部转让给乐山市亚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请金顶公司在收到通知以后,依法向该债权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
公司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