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流通现代化指导意见发布 五年打造十家千亿级生产资料流通企业
记者21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于日前发布《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生产资料流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降低流通成本,力争到“十二五”末,销售额超过千亿元的大型生产资料流通企业由目前的6家发展到16家。
《意见》明确,通过大力推进生产资料流通现代化工作,促进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低碳环保的生产资料流通体系。
生产资料流通直接服务于工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指出,尽管我国生产资料流通现代化水平快速提升,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企业规模小,组织方式落后;流通基础设施缺乏整体规划和布局,投入严重不足;电子交易模式、供应链融资等新型交易方式和服务模式缺乏政策引导和法律规范。
《意见》要求,“十二五”期间发展连锁经营,提高行业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强化物流服务功能,拓展增值服务范围;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降低流通成本;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提高现代科技应用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为保障目标实现,《意见》强调,“十二五”期间开展示范、试点,加强政策引导;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改善市场环境;完善行业监测、统计体系,做好服务工作;加大研究力度,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形成行业发展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意见》指出,到“十二五”末,我国重点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平均流动资产周转次数由目前的3.1次提高到4.6次、存货周转率由目前的11.1次提高到13.6次,平均库存总额占销售额比例由目前的8.7%降低到6.2%;大中型生产资料流通企业的销售额占全行业销售额的比例从目前的34%提高到39%;销售额超过千亿元的大型生产资料流通企业由目前的6家发展到16家;形成一批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国际或区域性生产资料交易中心。(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