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溪债”今起发售
2011-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1年本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1本溪债”),今起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期债券发行总额20亿元,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8.38%(该利率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3.14%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8.38%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12月22日至12月28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2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无担保。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