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1-025号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12月15日发出通知,2011年12月21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天金先生主持,经全体到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通公司”)的运作,改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满足其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对恒宝通公司实施股份制改制,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将恒宝通公司按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2011年3月31日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即恒宝通公司以截至2011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4,213,373.55元,按照1:0.7004的比例折为80,000,000股,其余34,213,373.55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的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发起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149,824股,占总股本81.4373%;其他发起人合计持有14,850,176股,占总股本18.5627%。整体变更前后,各股东所持有恒宝通公司权益的份额保持不变。
董事会认为:恒宝通公司股份制改制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改制后要认真研究、制订和实施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加大光电模块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争取更多的专利优势和核心竞争优势,积极拓展国内外业务,增加市场份额,扩大资产规模,保持经营业绩持续稳定的增长。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置换公司精制牛皮纸技改项目贷款质押物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的需要,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的精制牛皮纸技改项目贷款(共1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0年)中的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质押物,由公司持有的漳州水仙药业有限公司70%股权置换为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60%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1-026号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11年12月15日发出通知,2011年12月21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凯风先生主持,经全体到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的议案》。决议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通公司”)的运作,改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满足其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对恒宝通公司实施股份制改制,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将恒宝通公司按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2011年3月31日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即恒宝通公司以截至2011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4,213,373.55元,按照1:0.7004的比例折为80,000,000股,其余34,213,373.55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的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发起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149,824股,占总股本81.4373%;其他发起人合计持有14,850,176股,占总股本18.5627%。整体变更前后,各股东所持有恒宝通公司权益的份额保持不变。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通过股份制改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和发展壮大。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1-027号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自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21日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公司所持永安林业(000663)股票555,000股,成交均价为8.06元/股,占其总股本的0.27%;出售公司所持惠泉啤酒(600573)股票753,654股,成交均价为7.24元/股,占其总股本的0.30%。本次减持后公司尚持有永安林业股票10,566,700股,占其总股本的5.21%,持有惠泉啤酒股票946,754股,占其总股本的0.38%。经初步测算,公司本次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可实现投资收益约648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1.70%。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