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传茅台酒涨价被罚50万元
2011-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秦菲菲 ○编辑 艾家静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艾家静
珠海一公司捏造散布茅台酒涨价信息,国家发改委开出50万元罚单。
记者22日从发改委获悉,近期,广东省物价局组织了对高端白酒经销商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珠海港华侨实业公司等经销商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茅台酒价格的违法行为。为维护价格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震慑哄抬价格行为,广东省物价局已依法对珠海港华侨实业公司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2011年8月,珠海港华侨实业公司向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发出函件,宣称“现酒厂调整茅台酒价格”,所以对茅台酒价格作出相应调整,53度新飞天茅台酒(500ml)每瓶批发价格从1099元调整至1280元。
经核实,该时期贵州茅台集团对茅台酒经销商的供货价格并未调整过。珠海港华侨实业公司在贵州茅台集团并未调整茅台酒供货价格的情况下,捏造散布“现酒厂调整茅台酒价格”的虚假信息,肆意哄抬茅台酒价格,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
元旦、春节将至,发改委要求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对节日旺销的白酒等食品价格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的哄抬价格行为,有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净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