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颜剑 ○编辑 于勇
截至三季度末,上海小型企业贷款已占全部贷款比重三成,但仍存巨大发展空间。
12月22日,上海银监局组织在沪99家中外资商业银行召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工作会议,要求上海银行业必须尽快将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制度、机制、流程、资源等各个方面切实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
截至2011年9月末,辖区小型企业贷款6605.21亿元,占全辖企业贷款30%;较去年同期增加1110.03亿元,增幅20.2%,快于同期各项贷款增幅9.12个百分点;较年初增加618.87亿元,增幅10.34%,快于各项贷款同期增幅1.45个百分点。
会议强调,上海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仍有巨大空间。截至2011年9月末,有贷款余额的小企业约3.8万户,占上海地区小企业总数仅约十分之一。
会议提出了下阶段工作要求。一是深化六项机制建设和四单管理。在沪各银行应继续深化“六项机制”建设,按照“四单管理”原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小企业业务的制度建设和资源配置力度。
二是按照银监会差异化监管政策要求,对相关内部制度进行梳理,确保小微金融服务差异化政策在机构内部实质性落地,形成前中后台横贯型管理和支持机制。
三是结合转型发展,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牌建设。中小银行应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特别关注和支持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和其他金融服务。同时,大力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根据各行业、各层次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研发和推广新型融资模式和服务手段,在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牌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效。
四是进一步推进科技与金融合作。在沪各银行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专门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和考核机制,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前提下,努力探索体制、机制和产品服务创新,进一步整合科技金融资源,探索实现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增值服务的有效途径,建立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为上海实体经济创新驱动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