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9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2月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12月22日上午9:30在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傅羽韬、章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9,666,6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6661%。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9,616,8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007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49,7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584%。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32,962股,反对33,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2%。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王相荣、王壮利回避表决。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7,206,854股,反对34,4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7,206,854股,反对34,4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7,206,854股,反对34,4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7,206,854股,反对34,4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7,206,854股,反对34,4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37,206,854股,反对34,4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7,206,854股,反对34,4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7,206,854股,反对34,4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7,206,854股,反对34,4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7,206,854股,反对34,4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联股东王相荣、王壮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7,206,854股,反对33,700股,弃权7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12,062股,反对33,700股,弃权20,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6%。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12,062股,反对33,700股,弃权20,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6%。
6、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与王相荣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王相荣、王壮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7,206,854股,反对34,4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王相荣、王壮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7,186,654股,反对33,700股,弃权20,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4%。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12,062股,反对33,700股,弃权20,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12,062股,反对33,700股,弃权20,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傅羽韬、章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利欧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