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1-07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1年12月22日在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4人,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308,503,892股,占公司总股本512,991,382股的60.1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为公司董事曹恩辉先生。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曲承亮、杨姗姗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通过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08,503,892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08,503,892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及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6,067,600股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关联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仲维光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曲承亮、杨姗姗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关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二〇一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