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公司重整的公告
关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公司重整的公告
2011-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17 股票名称:*ST宏盛 编号:临2011-030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公司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民事裁定书》((2011)西民四破字第00007-7号),申请人上海凯聚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西安中院申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西安中院于2011年10月27日裁定受理上海凯聚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对本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西安中院认为,依据公司2010年审计报告及2011年财务报告,公司具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已陷入停滞状态,仅依靠房屋租金维持日常开支,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故上海凯聚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对本公司重整,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2、自即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之日为重整期间。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