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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2011-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48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11]2325号)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经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核准审批,公司自行开发软件产品收入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所属期为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的相关退税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已于2011年12月23日收到上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54,559,225.13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部分退税所得将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并对公司本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49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7,444,114股。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月4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25号)核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网上发行的6,560万股于2010年12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网下配售的1,640万股于2011年3月31日起解禁上市流通。2011年7月,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593万股限制性股票,经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注册资本及股本总数的议案,于2011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总股本达到40,666.4万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公司股东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电顾投资有限公司、樊剑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110号),公司股东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615万股股份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限售承诺。

    现上述股东承诺的锁定期将于2011年12月31日届满,因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3日均系非交易日,因此,上述股东持有的共计67,444,114股将于2012年1月4日起上市流通。本次解禁的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324,664,000 -67,444,114257,219,886
    1、国家持股 30,789,704-30,789,704  0
    2、其他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275,194,936-27,092,390248,102,546
    3、境内自然人持股18,679,360-9,562,0209,117,34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82,000,00067,444,114149,444,114
    三、总股本406,664,000 406,664,000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