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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通报五起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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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私募伙同个人
    “抢帽子”操纵市场被查
    2011-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朱贤佳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朱贤佳

      

      首例涉及阳光私募的“抢帽子”操纵市场案件日前被曝光。2009年5月,证监会对陈杰、湖北国贸盛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国贸盛乾”)涉嫌“抢帽子”操纵市场行为立案调查,发现其行为涉嫌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展开刑事侦查。

      证监会调查发现,2008年4月,陈杰、国贸盛乾合谋,由陈杰以4名自然人的名义持有国贸盛乾一期基金1.2亿元份额,约占该基金总额的80%。2008年11月,国贸盛乾将国贸盛乾一期账户交由陈杰操作,陈杰和代飞等人在某证券营业部,通过ADSL专线交易国贸盛乾一期账户。

      2008年11月至2009年4月,陈杰利用其控制的北京天工净化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楚联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一方面收买李某、曹某、涂某等证券公司研究员,并指示张某等以证券分析师的名义在互联网发表荐股文章;另一方面雇佣张某、孙某等研究员在两家电视台财经栏目公开荐股。同期,陈杰指挥操作国贸盛乾一期账户,在荐股文章发布前或荐股栏目播出前先买入或者持有相关股票,在荐股文章发布、荐股栏目播出当日或者下一交易日卖出股票获利。

      陈杰和国贸盛乾通过“抢帽子”操纵手法,先后交易55只(次)股票,共计获利2488余万元。

      因陈杰、国贸盛乾上述行为涉嫌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证监会依法于2010年1月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并在刑事侦查中。

      据悉,本案是首例涉及阳光私募的“抢帽子”操纵市场案,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操纵股票众多,荐股渠道涉及多家省级卫视和财经网站,且主要涉案人陈杰因“武汉新兰德”操纵市场案曾被证监会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