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收到5455万退税
2011-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郭成林 ○编辑 裘海亮
四方股份今日公告,公司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5455万元,将对公司本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据此,经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核准审批,公司自行开发软件产品收入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所属期为今1月至11月的相关退税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已于12月23日收到上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5455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部分退税所得将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并对公司本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四方股份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39亿,实现净利润92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