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1-02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2月26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念鸿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总数156,0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票156,00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吕崇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章程修订对照表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 |
原《公司章程》 | 修订后《公司章程》 |
第四十三条 | |
第四十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主要经营业务所在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几类议案时,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一)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二)重大资产重组;(三)以超过当次募集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四)股权激励计划;(五)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上市公司债务;(六)对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事项。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一百一十条 |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二条 |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应 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履行职务;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