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1- 030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19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坚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杭州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2011-031《关于在杭州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2011-032《关于参与竞拍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玉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王玉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通过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项伟;委员:王德兴、王玉龙;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审计委员会委员侯选人简历
王玉龙,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海尔集团梅若尼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历任美的制冷家电集团办公室主任、海外营销公司管理部部长、家用空调事业部经营管理部总监、华凌集团运营总监,制冷家电集团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及空调事业部总经理。
王玉龙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1- 031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杭州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杭州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杭州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杭州子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本次对外投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主体介绍
本公司是杭州子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 100%;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拟定经营范围(暂定,以公司登记为准):
智能电网、互联网、智能家居交互终端核心技术等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1) 鉴于杭州是中组部批准的全国四大人才基地之一,杭州子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引进国内国际一流人才的加盟;
(2) 在杭州设立子公司,借助这个窗口加强对外部客户的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公司在主营业务的销售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2、设立子公司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拓展新业务,为公司提供新的发展机会和空间,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起到积极的影响。
3、设立该子公司存在的风险
由于杭州子公司的设立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因此公司的设立仍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除前述风险外,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 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1- 032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杭州市余杭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参与竞拍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地块位于杭州市余杭区创新基地海创园地块,宗地用途为商业办公用地。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参与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缪锡雷先生签署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全部法律文件。若本次竞拍成功,将由拟设立的杭州子公司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并由杭州子公司签署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交易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竞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土地挂牌出让方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名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地址:余杭区临平沿山路186号
三、交易标的的情况
宗地位置:杭州市余杭区创新基地海创园
宗地面积:30030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业办公用地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1.5-2.0
竞拍起始价:6,307万元
竞拍保证金:1,262万元
四、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决定本次竞拍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将用于公司主营及相关业务的拓展,公司成功竞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将由拟设立的杭州子公司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并由杭州子公司签署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司将根据本次竞拍土地的实际进程,适时发布进度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