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1-033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6日
2、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臧家顺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83,803,774股,占总股本351,558,394股的23.84%,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71,930,28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3%;反对11,789,78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弃权83703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3,803,77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3,803,77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律师出具的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江成、张健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