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1—07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星期一)14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2011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15:00至2011年12月26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牟金香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其中3名关联股东彭寅生先生、张有志先生、鲍臻湧先生回避表决;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2,965,8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0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396,8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5%;
(3)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上述参加本次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7,362,7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2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会议按照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的议题进行,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其中3名关联股东彭寅生先生、张有志先生、鲍臻湧先生回避表决):
1、审议通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该项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同意票207,150,498股,反对票212,218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8977%。
(2)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同意票207,200,898股,反对票161,818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220%。
(3)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同意票207,200,898股,反对票161,818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220%。
(4)股票期权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安排、禁售期
同意票207,200,898股,反对票161,818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220%。
(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同意票207,200,898股,反对票161,818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220%。
(6)股票期权授予和行权条件
同意票207,200,898股,反对票161,818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220%。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同意票207,200,898股,反对票161,818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220%。
(8)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同意票207,200,898股,反对票161,818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220%。
(9)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同意票207,200,898股,反对票161,818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220%。
(10)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同意票207,200,898股,反对票161,818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220%。
(11)特殊情形下的处理方式
同意票207,200,898股,反对票161,818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220%。
(12)本计划的管理、修订和终止
同意票207,200,898股,反对票161,818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220%。
2、审议通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同意票207,199,098股,反对票161,818股,弃权票1,8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211%。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票207,199,098股,反对票161,818股,弃权票1,8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2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先生、贺伟平先生
3、结论性意见: 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