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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1-032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1年12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出席董事4名,独立董事姚万义先生、袁琳女士、张文雷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泽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祁泽民先生、陈立军先生、杨印朝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树脂分公司热电厂自备6000kw汽轮发电机组,由于运行效率低,发电成本高,公司拟拆除该设备。该机组资产账面原值25,774,325.62元,已累计计提折旧14,277,666.54元,资产净值11,496,659.08元,残值率5%。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 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1-033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所需,2011年12月26日,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2、关联董事回避事宜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调整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祁泽民先生、陈立军先生、杨印朝先生回避了表决。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6月8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11年预计向关联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贸易”)、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邢矿集团”)、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制药”)等公司购销商品、存贷款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3,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6月9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对部分关联交易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现预计2010年发生额
    采购原材料EDC/VCM等冀中能源29,300.00
    采购电石金牛贸易2,000.00
    采购商品邢矿集团100.00
    采购商品华北制药100.00
    销售水泥河北航投0.00
    PVC销售邢矿集团1,000.00
    烧碱销售华北制药1,100.00
    合计 33,600.00

    注:

    1、金牛贸易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同受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集团”)控制。

    2、邢矿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同受冀中集团控制。

    3、华北制药的控股股东华北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同为冀中集团的下属企业。

    4、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包括与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本次调整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仍在年初预计总金额33,900万元范围之内,为33,6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金牛贸易

    1、基本情况

    金牛贸易注册地址为邢台市桥西区中华西大街280号,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许登旺,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生铁、钢材、建材、铁矿石、铁精粉、铁合金、电气机械及器材、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材料、机械设备配件、金属制品、食用油、焦炭、油脂、轴承、阀门、电缆(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 年8 月19 日);煤炭批发(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1 年1 月14 日);设备租赁;物资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5月10日),批发(票面)、甲苯(二)甲醚、1,2-二甲苯,1,2-二氯乙烷、苯、粗苯、甲醇、煤焦油、洗油、蒽、氢氧化钾、乙酸、煤焦沥青、杂酚、萘、三氯硅烷、碳化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9月1日)、再生物资回收。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牛贸易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同为冀中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1年11月30日,金牛贸易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二)华北制药

    1、基本情况

    华北制药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注册资本为102,857.7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社平,经营范围:粉针剂、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栓剂、酊剂、空心胶囊、溶液剂、散剂、口服液、口服溶剂液、滴眼剂、滴丸剂、合剂、精神药品、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凝胶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农药的生产、销售(具体品种以许可证为准);医药中间体、植物提取物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医药化工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设备制造、安装;机器设备清洗、机电仪安装、检定检修;(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批发;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批发;保健品、药用中间体、植物提取物、农药、兽药、其他食品及其制品、饮料批发(预包装保健食品批发);计生用品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北制药的控股股东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同为冀中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1年11月30日,华北制药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三)邢矿集团

    1、基本情况

    邢矿集团注册地址为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注册资本为103,32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森林,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纺织用品、服装、日用杂品、焦炭、一类医疗器械、家俱、仪器仪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商品除外);物业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生产与销售、电力生产与销售、蒸气生产与供应、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自动化控制工程、承包境外煤炭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塑钢、铝合金门窗制造、销售、PVC塑料门窗型材、板材、管材、配件及中空玻璃的制造、销售:PB、PVC热收缩膜及塑料包装材料制造、销售,供水、电、暖设备安装维修,房屋维修,商务服务业、加工业、住宿和餐饮业,普通货运及危险货物运输,批发、零售食品、饮料、烟(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经营的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邢矿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同为冀中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1年11月30日,邢矿集团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结算方式

    (一)定价原则:依据同行业公允的市场价格标准,如果市场价格有所变动,则作相应的调整。

    (二)结算方式:协议方于每季度末按当季实际交易额支付价款。若协议方不能按季结算价款,则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守约方支付尚未结清货款的资金占用费。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并且,公司与关联方能够按照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于2011年12月26日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且定价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