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加加食品”)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9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0元/股,发行数量为4,0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
3、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50万股)配号的方法,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摇出16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50万股股票。
4、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工作已于2011年12月27日(T+1日)结束。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根据2011年12月23日公布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的要求,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 果,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9个股票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全部为有效申购,有效申购资金为51,00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1,700万股。
二、网下申购配号及摇号抽签结果
本次共配号34个,起始号码为01,截止号码为3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1年12月27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加加食品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本次网下摇号配售共有16个号码中签,中签号码为:
04、06、08、10、13、15、17、19、21、23、25、27、30、32、34、02。
三、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股数为80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47.058824%,认购倍数为2.125倍,最终向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800万股。根据摇号结果,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序号 | 配售对象名称 | 有效申购数量(万股) | 实际获配股数(万股) |
1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200 | 100 |
2 | 华融稳健成长1号基金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12月23日) | 50 | 50 |
3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 400 | 200 |
4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 150 | 50 |
5 | 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0 | 100 |
6 |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 | 50 |
7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福建中行新股申购资金信托项目3期 | 500 | 250 |
7 | 合 计 | 1600 | 800 |
注: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四、初步询价报价情况及主承销商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1、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询价对象名称 | 询价对象类型 | 配售对象名称 | 申报价格(元) | 拟申购数量(万股)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4 | 150 |
28 | 5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7 | 100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证券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20 | 300 |
22 | 50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5 | 10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31 | 50 |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证券 | 浙商汇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7年4月30日) | 22 | 600 |
浙商金惠引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5年12月24日) | 22 | 300 | ||
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21年4月29日) | 22 | 400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0 | 5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0 | 800 |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证券 |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25.5 | 50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证券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30.2 | 200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证券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18 | 50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证券 | 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12月11日) | 28 | 350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 | 华融稳健成长1号基金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12月23日) | 30 | 50 |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0.1 | 800 |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分红 | 20.1 | 800 | ||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险分红 | 20.1 | 800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20.1 | 800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收益组合 | 20.1 | 800 | ||
中国人保资产安心收益投资产品 | 13.4 | 800 | ||
受托管理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22 | 800 | ||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 10.8 | 800 |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财务 |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22 | 400 |
海马财务有限公司 | 财务 | 海马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26.8 | 50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 22 | 800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 22 | 800 |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九组合 | 28 | 100 |
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8 | 50 | ||
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28 | 2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 28 | 1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28 | 100 |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 30.3 | 400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 30.3 | 150 |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 | 16 | 150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 | 250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 | 100 |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 | 50 |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推荐类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福建中行新股申购资金信托项目3期 | 31.6 | 500 |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信托 |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32 | 50 |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信托 |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24.6 | 200 |
25.6 | 100 | |||
26.6 | 100 |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信托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1.5 | 100 |
2、主承销商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方法,公司的合理价值区间为:37.15—40.16元。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12月21日,T-3)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0年的平均市盈率为29.16倍(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计算)。
以上数据仅用于如实反映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和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判断,不构成对发行人的投资建议。
五、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六、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 承销商东兴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6555295
传 真:010-66555327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