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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596 证券简称: 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1-021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1年12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1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广东怀集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法人怀集三威水泥有限公司、自然人冯东海签订合作协议书,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1530万元,与怀集三威水泥有限公司出资750万元、冯东海出资720万元共同在广东怀集县合资设立广东省怀集瑞泽水泥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进行“三威牌”水泥的生产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2年度,与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业务),全年不超过1000万元;与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发生的经常性交易事项(主要包括住宿餐饮服务),全年不超过3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海林、张艺林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并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已经海南瑞泽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常静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武融平女士逝世,公司需增补董事。经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常静女士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符合董事候选人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常静女士简历参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常静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内容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2、经审查,常静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关于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禁止性条件;本次关于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常静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同意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全面修改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2年1月9日

    4.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三亚市鹿回头海景大道玛瑞纳酒店

    5.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6.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常静女士简历

    常静女士:1954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2009 年6 月5 日至2011 年8 月25 日,并兼任三亚润泽总经理。常静女士1985 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1976 年至1996 年历任长沙船舶厂财务科科长、工会副主席、副厂长等职务,1996 年至1999 年任长沙新盟实业副总经理,1999 年至2006 年任长沙经阁集团总经理,2006 年至2008 年任海南华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加入本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三亚润泽总经理。

    常静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1-02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1年12月27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泽”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东怀集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海南瑞泽与法人怀集三威水泥有限公司、自然人冯东海签订合作协议书,共同在广东怀集县合资设立广东省怀集瑞泽水泥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海南瑞泽以现金出资1530万元,出资比例为51%;怀集三威水泥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750万元,出资比例为25%;冯东海以现金出资720万元,出资比例为24%。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海南瑞泽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名称:怀集三威水泥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怀集县怀城镇龙湾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盆兴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水泥、水泥构件的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范盆兴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李丽晓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李秋娇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范妹娇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2、冯东海,男,汉族,1974年2月14日出生,广东恩平人。住址:广东省恩平市牛江镇江城大道39号。

    以上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1)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2)根据标的公司建设进度,投资三方应当根据各自持股比例继续向标的公司追加资金,以满足标的公司的自有资金需求。

    (3)为确保项目的运营,项目资金缺口部分,由标的公司向银行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进行借贷、融资;或由投资三方商定,以BT方式引入第三方资金;资金仍不足部分,由投资三方按持股比例分别以现金形式补足。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怀集瑞泽水泥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

    公司地址:广东省怀集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泥的生产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投资三方认缴出资及股权比例如下:

    名称/姓名认缴出资(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海南瑞泽153051%
    怀集三威水泥有限公司75025%
    冯东海72024%

    四、对外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1、投资合作内容

    (1)甲方(怀集三威水泥有限公司)、乙方(本公司)、丙方(冯东海)三方同意由标的公司投资建设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三威牌”商标水泥的生产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标的公司在对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投资达到贰亿元(20000万元)后有权决定是否向甲方购买位于怀集县怀城镇龙湾现有的粉磨设施Φ4.2米x13米磨机及相应的粉磨配套设施。如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购买,则甲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如标的公司决定购买,上述粉磨设备的定价将以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的资产净值为定价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3)甲方同意将其位于汶朗镇汶塘村的的石场生产设备转让给标的公司。

    (4)甲方将其持有的“三威牌”水泥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标的公司。

    (5)为确保标的公司能够顺利实施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4500t/d项目”),甲方需确保标的公司能够顺利取得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相关核准批复,并负责为标的公司办理包括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在内的与实施4500t/d项目有关的政府部门批文,相关费用由标的公司支付。

    2、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标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6名人员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其中,本公司派员3人,怀集三威水泥有限公司派员2人,冯东海派员1人。董事长(任法定代表人)由本公司指派人员担任,副董事长由怀集三威水泥有限公司指派人员担任。

    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模式为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3、违约条款

    (1)标的公司不能设立时,甲乙丙三方按各自认缴出资比例分担标的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甲乙丙任何一方的过失使标的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该方应当对标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丙三方应严格履行各方义务,违约方需向守约方共支付伍佰万元(500万元)。

    如果本协议约定的政府批文、生产许可等4500t/d项目实施所必需的文件无法转移至标的公司名下,则甲方除了需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退还标的公司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

    (3)甲乙丙三方均承诺,在新项目合作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因文件资料不真实或不合法或无效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负责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4)甲乙丙三方在签订完本协议后,除出现协议约定的可以解除协议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在标的公司设立前单方要求退出投资建设4500t/d新生产线,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共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在标的公司设立后,除出现协议约定的可以解除协议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单方要求退出标的公司和退出投资建设4500t/d新生产线,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00万元,并将其在标的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按其余两方持股比例无偿转让给其余两方。

    4、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合作协议书经投资三方签字,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海南瑞泽通过成立控股子公司,能够快速进入水泥生产与销售领域,进一步稳定公司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使公司继续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态势。

    2、存在的风险

    如标的公司不能够如期取得4500t/d新生产线政府批文和生产许可证,并取得“三威牌”水泥注册商标与该生产线配套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用地批文、相关批复等,将影响标的公司未来经营。另外,水泥生产线投资较大,未来如标的公司不能如期获得后续建设资金,将有可能导致不能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和投产。

    此外,水泥行业是海南瑞泽目前从事的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料的上游行业,公司在这一行业中尚缺乏相关经验,有可能面临因人才和管理经验不足而导致标的公司不能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和投产的风险。

    3、与他人合作的风险

    标的公司是公司与交易对方合作设立,项目所需的资金也需要三方按比例投入,交易对方的后续资金落实状况也会影响项目的推进和完成。

    4、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的影响

    标的公司项目实施能否按时取得政府的有效批复,会给项目建设带来不确定性。另外,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存在产品市场变化的风险。

    5、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目成功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

    六、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1-02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1年12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2011年12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杨壮旭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杨壮旭先生主持,共有5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2年度,与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业务),全年不超过1000万元;与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发生的经常性交易事项(主要包括住宿餐饮服务),全年不超过300万元。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1-02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1年1月10日、2011年1月8日,公司分别与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签订了《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餐饮住宿服务协议》。上述两份合同分别将于2012年1月10日、2012年1月8日到期。届时,公司将与上述两个主体续签协议。

    2、2011年12月27日,海南瑞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

    3、回避表决的董事:张海林、张艺林。

    4、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合同签订金额

    或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

    (万元)

    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万元不超过1000不超过

    1.5%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不超过300万元不超过

    300

    不超过

    1.1%


    注:2011年12月份暂未结账。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8日;注册资本9500万元;住所位于三亚市河东区东河西路13号挹翠楼4楼;法定代表人为张海林;经营范围是园林建设、园林绿化设计、施工、苗木销售、给排水管管道安装、室内装修、市政工程施工。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36,966,708.79元、净资产114,553,658.02元、营业收入121,150,525.70元、2010年净利润12,017,558.99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张艺林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是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下设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于2009年1月16日开业,主要经营餐饮、住宿。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酒店总资产60,699,067.39元、净资产-18,214,105.28元、营业收入16,842,522.89元、2010年净利润-6,517,482.5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张艺林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有较为丰富的餐饮服务经验,具有较强履约能力,本公司不存在支付餐饮、住宿违约问题。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销售客户之一,公司对其销售管理模式以及与其签订的销售合同,和其他客户一致。本公司向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本公司商品混凝土和灰砂砖、加气砖,其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与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之间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并结合本市旅游周期性特点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分别与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续签《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餐饮住宿服务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方天亮、白静、毛惠清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并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已经海南瑞泽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1-02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1月13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2年1月9日

    4.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三亚市鹿回头海景大道玛瑞纳酒店

    5.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6.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在广东怀集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增补常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2月29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代其行使表决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参会方法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 2012年1月10日至12日到三亚市田独镇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传真及信函登记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三亚市田独镇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

    联 系 人:冯益贵、程远亮

    邮政编码:572011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 真:0898-88710266

    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2年1月13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在广东怀集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增补常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2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