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1-034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8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名,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为9名。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该项议案还须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长春中创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鉴于公司下属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中创投资有限公司在将其持有长春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6.2%的股权转让给长春融创后,目前没有经营任何业务,为加强经营管理,同意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对长春中创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注销。
长春中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5日,注册于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爽,主营实业投资。截止2011年11月30日,长春中创总资产35.35万元,总负债9.16万元,净资产为26.19万元。2011年1-11月份该公司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175.1万,主要是嘉盛股权转让收益。注销长春中创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也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潘敏、雷波涛、李建辉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鉴于长春中创投资有限公司截止目前已没有经营投资或其他具体业务,为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注销长春中创投资有限公司是可行的。该项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出售公司持有的兴业证券股份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兴业证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和公司资金状况,在适当的时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逐步出售公司持有的兴业证券全部2262000股股份,每股最低出售价不低于7元人民币。同时在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前,出售上述兴业证券部分股份所获得的利润须不超过公司201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0%(约1338万元人民币),如超过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后,合计出售上述全部兴业证券股份所获得的利润也不能超过公司201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0%,如超过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