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1-024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黄国安、黄泽群、万顺武属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和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决定激励对象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其授予。
3、授权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授予条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办理向提供标的股票的股东回购标的股票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向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事宜及相应的股票注销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行权价格、回购价格、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7、授权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权限,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回购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确定解锁期的延长、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黄国安、黄泽群、万顺武属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黄国安、黄泽群、万顺武属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三议案尚待《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三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30日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1-025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2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富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议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情况的说明》的决议。
通过对《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或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及《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计划》等相关申请材料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2月30日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1-026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本月24日,上海、南京、武汉、成都、乌鲁木齐5家体验中心同日开业,截止目前,共有包括汕头、广州、北京在内共8家体验中心正式投入运营。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