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1-022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1年11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工作安排,2011年12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延期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年12月29日,公司在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2988号名人苑宾馆综合楼2楼2号会议室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所持及代表股份45,515,4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5245%。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立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公司购买首泰金信股权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2011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11-013)。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45,515,427股,意见如下:
同意:45,515,427股,占100%
反对:0股,占0%
弃权:0股,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荣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荣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