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2年1月4日办理首次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2年1月4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长盛同瑞份额、同瑞A份额。其中,本公告所指的长盛同瑞份额即为《基金合同》约定的“同瑞基金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同瑞A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份长盛同瑞份额将按0.4份同瑞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对于同瑞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同瑞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长盛同瑞份额分配给同瑞A份额持有人。长盛同瑞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长盛同瑞份额将按0.4份同瑞A份额获得新增长盛同瑞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长盛同瑞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长盛同瑞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长盛同瑞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长盛同瑞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同瑞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长盛同瑞份额的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场内的长盛同瑞份额、同瑞A份额折算成的新增场内长盛同瑞份额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外的长盛同瑞份额折算成的新增场外长盛同瑞份额的份额数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30日